津巴布韦新增管控清单产品,宽限期至4月1日

  • 2024/3/26

津巴布韦工商部联合津巴布韦税务局发布CBCA符合性评定项目项下与一般货物相关的新规定。

自2024年3月1日起,CBCA项目受2024年第35号法例1管辖。

特此提请出口商与进口商注意,发票日期为3月1日或早于3月1日且海关编码在下文表格之列的货物,在出口津巴布韦时需强制随附符合性评定证书(COC)。值得注意的是,为便于顺利过渡,尤其是对已在运输途中的货物,新规定设置宽限期至4月1日。

[1] 2024年第35号法例指《2024年关于货物管控(开放一般进口许可证)标准评估 — CBCA的通知》

以下为新增管控产品对应海关编码:

为保护当地消费者安全与健康,津巴布韦政府对进口产品实施符合性评定CBCA项目,要求受管制进口产品在清关时必须随附符合性评定证书(COC)。Cotecna获津巴布韦工商部授权,在出口国、目的港以及主要边境,对出口至津巴布韦的二手机动车、零部件及其他受管制产品实施符合性评定,并签发COC证书,以确保产品符合津巴布韦法规规定与标准要求。

Cotecna中瑞集团符合性评定(VOC)事业部拥有全球技术专家和专业检验团队,多年来为世界各国出口产品到相关国家及地区提供安全、便捷、高效的符合性评定服务。

回到新闻